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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则於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

李昉、李穆、徐铉 《太平御览·礼仪部·卷二十四》

名句出处

摘自《太平御览·礼仪部·卷二十四》

解释:礼的制定,上取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中间取法于人,人们共同居住、和谐统一的道理全在这里了。

原文摘要:
也?"(言法此变易可以期,何以乃三年为。)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言於父母加隆其恩,使倍期也。下焉犹然。)"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言使其恩不若父母。)故三年以为隆,緦、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为间。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则於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取象於天地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緦,皆岁时之数也。言既象天地,又足以尽人聚居,纯厚之恩也。)《左传·哀下》曰:越围吴,赵孟降於丧食,(赵孟,襄子无恤,时有父简子丧。)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楚隆,襄子家臣。)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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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李穆、徐铉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则於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书法作品欣赏
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则於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书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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