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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君子,使人必报之。

魏征 《隋书·志·卷二》

名句出处

摘自《隋书·志·卷二》

解释:古代的君子,得到别人帮助后必加倍报答。

原文摘要:
位。兆司中、司命于南郊,以天神是阳,故兆于南郊也。 兆雨师于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 隋制,于国城西北十里亥地,为司中、司命、司禄三坛,同壝。祀以立冬后亥。 国城东北七里通化门外为风师坛,祀以立春后丑。国城西南八里金光门外为雨师坛, 祀以立夏后申。坛皆三尺,牲以一少牢。 昔伊耆氏始为蜡。蜡者,索也。古之君子,使人必报之。故周法,以岁十二月, 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仁之至,义之尽也。其祭法,四方各自祭之。若不成之方,则 阙而不祭。后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神农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鳞、 羽、臝、毛、介、水、墉、坊、邮、表、畷、兽、猫之神于五郊。五方上帝、地祇、 五星、列宿、苍龙、硃雀、白兽、玄武、五人帝、五官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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