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章 重刑令

作者:尉缭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guo6*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已)[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

上一篇:12章 战权
下一篇:14章 伍制令
目录:尉缭子
公众号
0

猜你喜欢

评论发表评论

电脑版 文学名著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