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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场案

历史知识

科场案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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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场案历史词典解释

指科场舞弊事件以及由此引发之大案。科举制度建立,舞弊事件随之而生,愈演愈烈。明清时案件迭。其影响最大者,有万历科场案、顺治顺天科场案、江南科场案、康熙南科场案等。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会试,南京国子监祭酒汤宾分校会场,强取其门生韩敬第一,被御史孙居相等劾其舞弊。因汤宾尹系齐、楚、浙党谋主,其党人百般回护,使此案相争激烈,久议不决。天启时,阉党欲借此案攻击东林党,孙居相之子孙必显因此被削籍免官。清顺治十四年(1657),顺天士子田耜等因贿买得中,事发,受贿之主考李振、张我朴立斩,贿之士子二人亦斩决。与此事有连之士子二十余人亦流放尚阳堡。是科江南乡试舞弊更甚,民怨沸腾,骂声不绝,更有作诗文、传奇、杂剧以揭露其事者。正副主考官方猷、钱开宗斩决,十八房同考官除一人已死外余均绞决。后顺天、江南两场已中举人皆另行复去数人,江南场十六年再复试,列刑具于堂,挟之以兵士,凡未完卷举人,俱籍没,家属流放宁古塔。康熙五十年(1711),江南乡试,左必蕃、赵晋为正副主考,赵与考官方铭等接受盐商程光奎等贿赂,榜发,生员数百至学宫抗议,书联“左邱明有眼无珠(讥左必蕃),赵子龙浑身是胆(刺赵晋)”,并院匾改作“卖完”。审讯,赵晋拟斩(后 * ),方铭斩决,左必蕃论戍。

词语分解:

  • 科场的解释 .科举考试的场所。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一:“ 孙何 与 李庶几 同在科场,皆有时名。”《宋史·选举志一》:“﹝ 太宗 ﹞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於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
  • 案的字典解释 案 à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案板。书案。条案。拍案而起。 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案。备案。议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牍。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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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作“割受”。即“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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