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历史词典 >> 历史知识 >>大清国籍条例_大清国籍条例介绍_大清国籍条例历史知识_大清国籍条例历史词典

大清国籍条例

历史知识

大清国籍条例历史词典解释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颁布,共五章二十四条。详细规定有关固有籍、入籍、出籍、复籍的各项则。并制订《大清国籍条例施行细则》十条,具体规定出籍办法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词语分解:

  • 大清的解释 1.谓大道。管子·内业:“乃能戴大圜,而履大方,鑑於大清,视於大明。” 尹知章 注:“大清,道也。”2.指政治清明。隶释·汉太尉杨震碑:“立朝正色,恪勤竭忠,无德不旌,靡恶不形,将训品物,以济大清。”
  • 条例的解释 1 ∶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的法律文件安全条例2 ∶也指团体制定的章程组织条例

历史知识推荐:直从

宿卫兵。北魏之制,武人左挽上格者为羽林,次格者为虎贲,下格者为直从。北齐宫卫之制,有直从虎贲,左右各六队,在左者为前驱队,在右者为后拒队。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大清国籍条例历史

0
纠错

精彩推荐: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app
下载词典网APP
用手机扫一扫
手机版 历史知识 大清国籍条例 词典网 www.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