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历史词典 >> 历史官职 >>警务长_警务长介绍_警务长什么官_警务长历史官职

警务长

历史官职

警务长怎么写好看:

警务长怎么写好看

警务长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巡警、户籍、消防、营缮、生事宜。

词语分解:

  • 警务的解释 指有关警察方面的事务。 蔡锷 致任可澄电:“ 施 由 滇 乞假回籍, 粤 中当道留办省城警务,数月之间,盗息民安。” 老舍 我这一辈子十三:“要提起警务,我是地道内行。”
  • 长的字典解释 长(長)cháng两端的距离:长度

历史官职推荐:少祝

官名。周朝置。太祝之副。宗庙祭祀礼仪为王导引,掌祝祷。逸周书·尝麦: “爽明,仆告既驾,少祝导王,亚祝迎王。”

关注微信公众号:icidian,查询回复:警务长历史

0
纠错

精彩推荐: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app
下载词典网APP
用手机扫一扫
手机版 历史官职 警务长 词典网 www.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