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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

历史官职

布政使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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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亦称“藩司”,或称“方伯”。明清各直省承宣布政使之主官。掌一省之政令与财之事。明洪武九年(1376),一人,正二品。十四年增设左、各一人。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宣德三年(1428)定十三布政使司之制。初置藩司,为一省最高长官,与六部均重。专设总督巡抚等官,其渐轻。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康熙六年(1667)去左、右系,止设一人,为从二品。全国十八个直省,设十九人,唯苏设二人。湾省亦曾设一人。自乾隆(1736—1795)以后,督抚成为固定之疆大吏,布政使遂为属官,与按察使合称两司。


官名。明洪武九年撤销行中书省,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又设总督、巡抚,布政使的职权渐轻。清朝定为总督、巡抚的属官,只管全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为从二品。康熙年间,又改前制,每省只设布政使一人,不分左右。见《明史·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清史稿·职官三·布、按二司》。

词语分解:

  • 布政使的解释 官名。 明 洪武 九年公元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 宣德 后,全国府、州、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高于布
  • 布政的解释 .施政。《左传·成公二年》:“《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史记·孝文本纪》:“人主不德,布政不均。” 三国 魏 锺会 《檄蜀文》:“布政垂惠而万邦协和。”.
  • 使的字典解释 使 ǐ 用:使用。使劲。使役。使力。使钱。 派,差谴:使唤。使命。使女。 让,令,叫:迫使。 假若:假使。即使。 奉命办事的人:使者。大使。公使。使馆。 笔画数:; 部首:亻; 笔顺编号:

历史官职推荐:吐屯发

官名。突厥置,是突厥语的音译,亦作“吐屯”。世袭,无员限。《周书·突厥传》:“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 * ,皆世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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