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历史词典 >> 历史官职 >>总理各国事务大臣_总理各国事务大臣介绍_总理各国事务大臣什么官_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历史官职

总理各国事务大臣

历史官职

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清置,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长官。其名称主要有三种:一是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由皇帝特派,无固定员额。二是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特派或以军机大臣兼任,无固定员额。三是大臣上行走。由各部院满、汉堂官中6*特派,依品级入直,亦无固定员额。此外还有大臣上学习行走和办事大臣两种名称,前者属见习性质,均不常用。总理衙门初设时,大臣只有三人,以后陆续增加到八、九人至十二人。参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词语分解:

  • 总理的解释 1 ∶某些国家的政府首脑2 ∶总理大臣的简称。议会政府的行政首脑3 ∶某些政党的领导人4 ∶全面主持管理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历史官职推荐:行用交钞库

见“行用库”。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历史

0
纠错

精彩推荐: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app
下载词典网APP
用手机扫一扫
手机版 历史官职 总理各国事务大臣 词典网 www.CiDianWang.com